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承包人违约处理实施细则(试行)
类别:质检安全   发布时间:2017-05-03 03:38:19   浏览:5353 次 [返回]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实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施工现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各参建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感,规范施工管理行为,督促各承包人完善内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把好项目质量安全关,切实提高施工管理工作质量,认真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 ” 制度,及时发现、纠正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和安全缺陷,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总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2-10-1),现行国家及部颁技术规范、标准等;

2、施工、监理合同文件;业主及其上级部门要求执行的有关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

4、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建设管理文件。

三、处理程序

项目业主单位(下称业主)在日常工作和巡视、检查中,发现承包人违约事件时,按以下程序处理:

1、现场调查、了解事件情况,并进行影像取证,承包人对事件进行确认,项目监理单位(下称监理)现场参与确认。

2、采取口头或开具《工程整改通知单》通知承包人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或同时开具《工程违约通知单》。

3、对已开具《工程违约通知单》的,整改后或整改期限届满,业主单位会同监理对违约事件进行复查。经复查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或无故拖延未实施整改的,(再次)开具《整改催告单》催促整改并处以双倍违约金;

4、再次复查,经复查仍未整改到位或或借故不整改、甚至拒绝签收《催告单》的,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并按合同规定的最高标准缴纳违约金;

5、违约整改均由监理单位负责督促、跟踪落实并收集、保存实体工程整改过程影像资料。承包人整改完毕后,应及时通知业主、监理进行复查,经复查认可的,由业主会同监理填写《整改反馈单》(实体工程整改反馈单应附上整改影像资料),违约事件处理完毕。

6、业主代表每月审核计量支付时,应将当月违约金额、款项进行汇总,并督促承包人在违约通知下达当月完成足额交缴,违约金额上交后方可进行该月工程进度计量支付,公司质安科负责复核违约金的上交情况,财务科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项账户。

四、违约处理权限

为保证本细则的贯彻和正确执行,做到正确履行合同,根据各级部门及岗位职责,确定违约处理权限和额度如下:

序号

机构

部门(岗位)

权   限

1

业  主

公司分管副总

10000元以上

2

工程科长、质安科长

5000—10000元

3

业主代表(项目负责人)

5000元以内

注:

1、以上各级岗位人员在行使违约经济处罚职权时应及时与其相应上级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

2、其他业主、监理人员等若发现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违规现象,可向上述人员举报或建议。

五、现场检查的方式

检查方式采用施工期间的日常工作巡查,主要包括:上级有关部门及业主各部门、业主项目管理员、监理机构的巡查。

1、城发集团、业主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

2、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市质量监督站等有关部门不定期的质量检查。

在上述两种质量检查中发现的质量缺陷,除检查部门作出的处罚外,业主也将依据本实施细则处以违约金。具体违约规定如下:

(一)原材料及试验

1、施工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整改或返工,并每项(次)处以1000-30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予以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录不良行为一次:

1)用于永久性工程的原材料(如钢材、水泥、砂、石、沥青、特殊材料等)、商品构件、产品未检先用的;

2)对不合格材料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返工处理的;

3)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市)质量监督机构在施工现场抽检不合格的项目。

2、施工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改正、补做试验检测或返工,并每项(次)处以1000-30000元的违约金:

1)试验检测、抽检项目不全,或内容不完整,或频率不足的;

2)未按规范要求取样、试验方法不正确。

3、施工单位材料未按规定分类堆放、贮存,钢筋、钢绞线、锚具等露天随地堆放或生锈严重,责令立即整改,并每一处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对严重锈蚀无法使用的材料立即清退出场。

4、未按施工图要求的材料施工或未按议定品牌材料进行施工的,则要求清退出场,并处以30000—50000元的违约金。

5、其它原材料质量问题,根据造成质量隐患轻重程度,每一次处以2000元~30000元的违约金。

(二)路基工程

1、路基填筑前未按规范要求清理场地,或未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开挖土方坡度的,责令返工,并每一处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2、擅自采用非适用材料填筑路基,填土、填石路基层厚、粒径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责令返工处理,并每一处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3、路基施工过程中未按规范要求施工,上、下边坡防护不及时或临时排水设施不完善造成较大变形破坏或冲刷严重的,严重污染周围环境或者野蛮施工的,责令返工,并每处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注:造成群众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处理)

4、经抽验,填土路基压实度不符合要求的,责令补压到满足要求,并每点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填石路基粒径超标或嵌缝料不足的,责令返工,并每一处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5、填土路堤分段施工时,未按规范要求分层做台阶搭接,或两段同时施工时未分层相互交叠衔接的,责令返工,并每处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6、结构物台背回填未按技术规范和图纸要求施工的,责令返工,并每一处处以5000~10000元的违约金。

7、砌体工程材料、外观、工艺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每次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8、挡墙材料、外观、工艺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每次处以5000~10000元的违约金。

9、挡土墙平面位置、顶面高程、竖直度或坡度断面尺寸、地面高程、表面平整度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每次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10、高边坡未按技术规范和工艺要求施工的,每一次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11、人行道及路缘石未按技术规范和图纸要求施工的,责令返工,并每一处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12、涵洞洞身顺直,进出口、洞身、沟槽等衔接平顺,无阻水现象;帽石、一字或八字墙应平直,与路线边坡、线形匹配,棱角分明;涵洞处路面平顺,违者每次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13、涵管安装不顺直,接缝不平整,填缝不饱满的,每次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三)桥梁

1、施工场地凌乱、未按规定设置标识牌、孔桩的孔口防护、锁口高度等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每次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2、在钻孔桩的施工中泥浆循环系统中未设沉淀池,泥浆处理不到位,污染周围环境的,每次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3、桥梁砼构造物出现蜂窝、麻面、跑模等严重外观质量问题,每一处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4、混凝土浇筑、养生、凿毛等不符合要求,外观质量差的,每次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5、下部钢筋存放、下料、加工、定位、绑扎连接、保护层垫块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一次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6、钢绞线切割时应使用切割机或摩擦锯,不得使用电弧、气割。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规定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7、预应力张拉未按规定的龄期而提前张拉的,每一次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对质量产生影响的则责令报废。

8、预应力筋锈蚀严重,有烧伤或划伤,未撤换的,每次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

9、钢筋骨架已生锈,在浇筑砼前未作去锈处理的,每一次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10、提前脱模并造成砼构件受损的,每一次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11、支架、模板不牢,造成结构变形的,责令返工处理,并每一处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12、空心板心模上浮导致顶板厚度不足的,要求作报废处理,并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13、支座或预埋件未按规范、设计图纸施工的,每一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14、防撞栏出现大量麻面、表面多处露筋,线形有明显波折、错台,墙角或接缝漏浆的,每次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15、桥面铺装应符合路面的要求,其强度、厚度、平整度、横坡、抗滑构造深度均应符合要求;桥面与伸缩缝的缝面必须结合良好,保证平整;桥面铺装前应清理干净,违者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四)隧道

1、隧道进洞开挖前未完成洞顶排水设施,未完成边、仰坡防护的,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2、超前支护措施未按设计要求施作且不及时的,每次处以5000~10000元的违约金。

3、洞口场地杂乱无章的,洞内文明施工差、积水、泥泞严重,通风、照明差的,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4、锚杆数量和长度不符合要求的,锁脚锚杆的数量、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一次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5、初支喷射混凝土未采用湿喷工艺、未使用无碱、无腐蚀性的速凝剂的,处以5000~10000元的违约金。

6、喷射砼平均厚度不足、碎石规格不合要求的,每一次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7、喷砼不及时,复喷到位的段落距掌面距离大于规定时,每一处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8.仰拱未采用跳槽开挖,开挖后未及时施作,未尽快形成闭合环的,每一处处以3000~30000元的违约金。

9、防水板、止水条(带)及排水设施不符合要求,防水板的焊接不牢固,存在破损现象的,处以5000~10000元的违约金。

10、钢拱架拱脚悬空、钢拱架不按照图纸间距安装、拱背脱空无垫块、拱背回填片石、安装扭曲、喷砼不饱满的,每一处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11、挂钢筋网未紧贴围岩,多层网未分层挂网分层喷砼的,每一处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12、隧道砼施工,杂物清理不干净或片石砼的片石含量超过规定含量的,每一次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13、隧道边墙砼施工时,掺入片石等不适用材料的,每一次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边墙施工基底有浮渣等有杂物或边墙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一次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14、浇筑二衬时,发现防水板有明显的破坏或漏焊时,每一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15、欠挖导致二衬厚度不足,无法满足规范要求的,每一次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

16、二衬砼外观上存在蜂窝、麻面、错台等明显外观质量问题的,每一处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17、隧道施工与围岩量测工作脱节,无视监控量测的信息反馈及地质超前预报工作,盲目施工带来质量隐患、安全隐患或造成投资浪费的,每一处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18、提前脱模,造成二衬砼受损的,每一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19、隧道预埋件错埋、漏埋,每一处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20、未按照图纸施工的,每一处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五)砌体防护工程

1、构造物基坑积水未及时排干或故意放水造成基础下卧层承载力降低的,每一处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2、石料等级、尺寸需符合要求,不得使用风化石、薄片石、卵形石、水锈石等,否则,每一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3、砂浆未使用机械拌和或现场未按配合比计量拌合的,每一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4、浆砌必须坐浆挤紧,不得出现松散状砂浆层,嵌缝砂浆饱满,不得有空洞,不得堆砌,违者每一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5、砌筑时,砌块要错缝,丁石用量满足要求,杜绝通缝现象,砌筑工艺未符合要求,发现一次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沉降缝、伸缩缝、泄水孔、防水层等要符合要求,违者每一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6、未按规范要求养生的,每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7、墙背回填要满足图纸或规范要求,违者每一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8、砌体有效尺寸不得小于设计,违者每一处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六)雨、污水管道工程

1、沟槽底未按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处理,每一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沟槽开挖未按设计图纸要求坡度开挖,每一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开挖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每一处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每一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2、钢筋砼管平基、管座未按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施工,每一处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3、钢筋砼管安装接口处理未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每一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4、管道电熔连接、热熔连接时电热设备的温度控制、时间控制,必须严格按接头的技术指标和设备的操作程序进行,违者每一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5、井室施工应同步安装踏步,踏步安装后未达到规定强度前不得踩踏,违者每一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6、管道回填、井室周围回填未按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施工,每一处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7、井盖、混凝土管、HDPE管等主材尺寸、规模、强度等指标未达到设计规范要求,每一处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七)路面工程

1、级配碎石垫层

1)在开始摊铺级配碎石垫层之前,应将下承层顶面清扫干净,不得存有浮土、杂物等,土基压实度未经检测或未达到要求就组织施工的,违者责令返工,并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2)碾压次序,直线和不设超高的平曲线段,由两侧路肩开始向路中心碾压,在设超高的平曲线段,由内侧路肩向外侧路肩进行碾压。未按要求碾压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3)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或急刹车。未按要求施工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4)级配碎石垫层施工完毕后应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以保护表层不受破坏。未按要求施工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5)做到文明施工,路面摊铺或要封闭施工的路段必须在两端开口部或可转向通行的位置按规范设置指路标志。未执行的,每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6)未尽事项应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违反施工操作规程,每一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7)厚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的,责令返工,并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2、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1)用集中厂拌法施工,混合料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延迟时间不应超过3h,超过时间的混合料应废弃,并铲除已铺筑的混合料。同时,每一处处以3000元的违约金。

2)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时,严禁用薄层贴补法进行找平。违者,每一处处以500~3000元的违约金。

3)水泥稳定层养护应及时洒水,保持湿润,未及时养护的每一处处以500~3000元的违约金。

4)水泥稳定层压实度厚度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责令返工,并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5)水稳层压实度、强度及材料抽检未按规定频率抽样试验,每少一次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6)在开始摊铺水泥稳定层之前,应将下承层顶面清扫干净,不得存有浮土、杂物等。违者,每处处以500~3000元的违约金。

7)水稳层表面离析严重,出现松散等现象,每一个工作面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8)未尽事项应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违反施工操作规程,每一次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3、沥青混凝土路面

1)透层油洒布应均匀且不致流淌,局部地方尚有多余的透层沥青未渗入基层时应予以清除。未及时清除的,每一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2)路面施工时要确保工作面的清洁,必要时要提前冲水清扫,不得形成隔离层或存在松散材料、污染材料等,并经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共同验收。否则,每一次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3)风力大于5级、气温低于10℃或下雨时不能进行沥青路面施工,如发现要求返工,并处以5000~10000元的违约金。

4)施工前应对材料进行调查试验,经选择确定的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否则,每一次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5)沥青混合料应拌和均匀,所有石料颗粒都应裹覆沥青粘结料,不能出现露白现象,无结团成块或严重的粗细料分离现象,否则,每一次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6)运料车应用篷布覆盖,用以保湿、防晒、防污染。如发现没用篷布覆盖,每一次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7)沥青施工前须对原材料及时送检,并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正式书面报告,否则,每一次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8)沥青混合料摊铺后应及时予以压实,在连续摊铺的过程中,压路机不得随意停顿,压路机不得在未碾压成型并冷却的路段上转向、调头、加水或停车等候,在已成型的路面上行驶应关闭振动,否则,每一次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9)沥青混凝土路面摊铺过程中,若出现“拉条、离析、缺料”等现象,不及时采取措施补救的,每一个工作面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10)未尽事项应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违反施工操作规程,每一次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11)沥青路面取芯试验厚度或密实度未满足规范设计要求,每一次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八)房建工程

1、土方开挖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的,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未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的,处3000元的违约金。
    2、基坑支护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的,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未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的,处3000元的违约金。
    3、土方超挖无审批方案独自处理的,每次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4、垫层施工未经隐蔽验收或地基验槽的,每次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5、土方回填未按规定分层夯实的,每次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6、基坑内不得积水,基坑内明排水应设置排水沟及集水井,违者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7、基坑临边、临空位置及周边危险部位,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及围挡和防护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8、基坑周边2米范围内不得堆载材料、机械,违者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9、砼构件出现蜂窝、麻面、跑模等严重外观质量问题,每一次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10、砼浇筑完成后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养护的,每一次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11、梁、柱、板构件的钢筋材料品种、规格与设计不符,每一次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保护层、绑扎方法、焊接头、箍筋开口、间距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一次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12、木模制安过程中,梁板面未按规范要求起拱,且梁、板、墙、阴阳角不顺直、翘曲、变形、相邻两板表面不平整、垂直度、构件尺寸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一次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13、木模拆除时间未按规范要求,造成缺棱、掉角、胀模或其他质量缺陷的,每一次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14、砼浇捣前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浇水、润模、涂抹脱模剂,每一次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15、预埋件、预留洞口未按规范要求、施工图施工的,每一次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16、焊接及机械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按规范要求留置试件的,每一次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17、砼灌注桩钢筋笼制作不符合规范要求,安装时未采用吊车(塔吊)的,每一次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18、砖及砌块外观质量差,砌块灰缝不饱满、墙面平整度、垂直度差且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拉结钢筋的,每一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19、内墙面饰面存在沙眼、不平整,阴阳角不顺直,不方正,且阳角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护角,每一次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20、外墙面饰面砖质量差,铺贴时,水平缝不均匀,线条变形,表面平整度差,空鼓且砖表面檫拭不干净,出现斑痕、泛碱现象,每一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21、当外墙为水泥漆或氟碳漆饰面时,基层腻子未采用专用材料且基层底灰配合比例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一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22、幕墙工程施工中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预埋件,且未做“四性”物理性能试验的,每一处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23、幕墙、外窗型材与设计要求施工合同约定不符,每一处处以30000~50000元的违约金,并责令该材料清出现场。

24、地面的石材和玻化砖,材料质地不同,存在严重色斑、色差、翘曲变形且铺贴时表面平整度差,线条不顺直,接缝不严密,存在空鼓等,每一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25、踢脚板表面不平整,出墙厚度不一致,每一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26、外窗施工中,未按规范要求进行“三性”物理性能试验的,每一处处以3000元的违约金。

27、砼表面、立柱、天棚、梁、墙在进行基层粉刷时未进行凿麻、喷浆处理的,且砂浆强度等级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一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28、基础、梁板砼浇筑前,基槽、模板等未清扫存在污染,每一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29、隐蔽工程未经验收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每一处处以5000~10000元的违约金。

30、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未按规范要求施工的,每一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31、给水管道,卫生洁具,消防管道,未按要求进行各种试验且记录不全的,每一处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32、未做照明全负荷试验、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避雷接地电阻测试,电路插座、开关接地等测试的,每一处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

33、室外管道埋深未达到设计、规范要求的,每一处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

(九)机电工程

1、机电系统预留预埋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要求预留预埋机电系统管件、掘洞、人(手)孔,及外场设备基础平台。

1)对不按图施工或擅自改变管件桩号位置的,除返工外,每一处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2)对施工工艺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除返工外,每一处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3)对预留预埋原件不符技术规范要求和擅自更换规格尺寸,除返工外,每一处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4)掘洞、人(手)孔及外场设备基础平台,其尺寸、桩号位置没按图施工或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每一处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并返工。

2、检验与安装

1)对某一设备未自检或没有自检报告,该项设备必须清场,并每项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2)检验中发现技术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设备必须清场,并查明原因,若施工单位参与弄虚作假,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3)对不按照相关安装工艺、工序规范安装的,除返工外,每一处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4)硅芯管施工应及时覆盖,避免长时间在太阳下暴晒,每一处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3、施工质量验收

1)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防水套管。违者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2)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违者处以3000元的违约金。

3)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处以3000元的违约金。

4)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违者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5)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违者处以500~1000元的违约金。

6)柴油发电机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必须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违者处以3000元的违约金。

7)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违者处以     500~1000元的违约金。

①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

②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 

③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8)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违者处以500~1000元的违约金。

9)当采用多相供电时,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选择应一致,即保护地线(PE线)应是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淡蓝色;相线用: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违者处以500~1000元的违约金。

10)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违者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

11)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违者处以  500~2000元的违约金。

①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值大于2MΩ;

②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无围栏防护,安装高度距地面2.5m以上;

③金属构架和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及金属软管的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12)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违者处以500~1000元的违约金。

     ①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②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③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十)交通工程

1、砼护栏预制块件不得有断裂现象、损边和掉角长度1处不得超过20mm、表面蜂窝麻面和脱皮等缺陷面积不得超过该构件面积的0.5%。违者每一次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2、砼护栏预制块件安装后砼块件之间的错位不大于5mm,护栏线形顺适、高度一致,各砼块件之间及与基础的连接方式和要求符合设计要求。违者责令返工,并每一次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3、标志标牌、立柱、反光模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安装完成后标志板面应无任何裂纹、划痕、较大气泡、颜色不均匀等表面缺陷,金属构件镀锌面不得有划痕、擦伤等损伤。违者每一次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4、热溶标线的原材料质量应符合相关规定,喷涂标线或安装突起路标前,路面应清洁无起灰现象,路面标线以外的路面不得被标线材料所污染,热涂后的标线边缘无明显毛边,标线应顺直或圆顺,涂画厚度、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违者,责令返工,并每一次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十一)内业档案

1、内业资料弄虚作假的,每次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2、对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自查数据等质保资料、图表、声像资料、隐蔽工程文件等材料填写不及时、不清楚,资料不全、不规范的,每一次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3、对内业资料弄虚作假、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自查数据等质保资料、图表、声像资料、隐蔽工程文件等材料填写不及时、不清楚,资料不全、不规范经检查发现暂停该部分工程的计量,已计量的给予扣回,待按要求整改后,再予以计量。

4、对业主、监理及质监站的整改通知书未及时回复的,每一次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回复内容不实的,处以5000~10000元的违约金。

(十二)人员管理,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合同无约定的,按下列条款执行

1、更换项目经理并经业主审核同意,每人次处以30000元的违约金,更换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处以30000~50000元的违约金。

2、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并经业主审核同意,每人次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更换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副负责人)每人次处以30000~50000元的违约金,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每人次处以10000~20000元的违约金。

3、项目经理常驻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2天,每缺勤1天,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每发现一次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

4、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常驻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2天,每缺勤1天,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每发现一次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5、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要求开工的正式书面通知后5天内进场施工,每推迟一天进场,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若推迟5天开工,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

6、项目主要人员应实行动态管理,在业主公司建立档案并录入指模,实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的将按有关办法处以1000~5000元/人次的违约金。

六、安全生产违章违纪处罚

公司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追究。各项目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项目部处以1000元~10万元的违约金、监理单位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一)安全处罚办法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及胸卡,严禁穿拖鞋,对违反规定者,每次处以50元的的违约金,屡次违反,加倍处罚。

2、一线人员用工登记,无用工登记处以500元的违约金。

3、施工安全培训记录,无安全培训记录处以500元的违约金。

4、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无安全技术交底处以500元的违约金。

5、三类人员证书,“三类人员”一人无证书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证书未复审,一人次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发现证书伪造,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处以1万元的违约金;无到岗、离岗记录,处以500元的违约金;无有效资格证书,发现一人次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

7、电源开关、插座,闸刀等保护罩不全,处以500~1000元的违约金。

(二)安全制度

1、安全责任制、检查、培训、事故报告等制度缺一项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有一项制度无针对性或不落实,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2、未明确分包工程安全职责或不落实, 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

3、未按规定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或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流于形式的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4、未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或各类安全生产统计报表上报不及时、不准确的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5、未按规定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或班组安全活动无实质内容的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三)安全费用

1、无安全费用使用台帐或台账不清,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2、未对施工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四)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临时用电方案审查

1、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技术措施,处以5000~10000元的违约金;措施不全、无针对性或不可操作,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2、危险性较大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方案未报批,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方案不全,安全措施针对性不强或不可操作,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3、未按规定制定临时用电方案,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无电工巡视维修保养记录或记录不连续的,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五)风险管理

1、未对本工程进行危险源识别评价,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危险源识别无针对性,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施管理,处以5000~10000元的违约金。

2、未落实风险告知制度, 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未书面告知作业人员, 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

3、无应急预案,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预案无针对性或不可操作,未及时更新,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六)施工设备

1、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验收,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

2、无特种设备施工检查、维修、保养、使用台账,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

(七)消防和危险品管理

1、无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

2、无针对性或不可操作,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3、未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八)现场布置和防护

1、临边、临水、洞口、陡壁等危险作业区域无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次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未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每发现一次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2、施工围挡应按合同要求设置,对未按确定的围挡样式组织施工或其他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及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每发现一次处以30000—50000元的违约金,并按规定要求返工整改。

3、未按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未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

4、危险品存放、使用、管理等不符合规定,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

5、个人安全防护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人次处以50元的违约金。

6、施工现场达不到文明、卫生标准,扬尘、废水及噪声等得不到有效治理,危及作业人员健康及安全的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

(九)临时用电

1、须编制临时施工用电方案,无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的,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

2、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线路过道无保护,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

3、临时用电未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每发现一处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4、配电箱开关箱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闸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5、潮湿作业现场照明未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每发现一处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6、电工无证上岗,每发现一人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十)模板、支架及脚手架

1、大型模板、支架和脚手架安装与拆除违反施工程序或施工方案,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

2、大型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

3、支架未经预压而投入使用,处以3000元的违约金。

4、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立剪刀撑,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

5、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未设置连墙件的,或设置的连墙件垂直间距大于建筑物层高或大于4m的,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6、连墙件未随脚手架逐层拆除或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或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未增设连墙件加固的,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

7、作业平台脚手板不铺满或存在翘头板,无专设通道或爬梯,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

8、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无牢靠悬挂点每发现一处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十一)施工机具

1、设备用电未按“一机一闸一保护”安装,未做接零(接地)保护和漏电保护器,1类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设备工作完毕时未拉闸断电,每发现一次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

2、预应力张拉作业未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站人,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

3、外露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露天设备无防雨设施,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

4、乙炔瓶、氧气瓶之间安全距离小于规定,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乙炔瓶、氧气瓶与明火之间安全距离小于规定,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

5、钢筋机械冷拉作业及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6、拌和机等设备作业和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十二)垂直升降设备

1、垂直升降设备无验收合格证书,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

2、架体附着装置不稳定牢固,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3、设备承载超过额定承载重量,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4、吊笼出入口未设置防护设施,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5、无联络工具或不畅通,每发现一次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十三)起重作业

1、塔吊基础不符合要求,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

2、起重设施未取得准用证,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

3、轨道式起重机无有效限位或保险装置,未作业时不使用夹轨钳,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4、使用起重设备运送人员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起重臂下站人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5、大型构件空中停留操作人员离开,每发现一次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

6、无信号传递每发现一次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

(十四)基坑作业

1、基坑边坡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基坑边沿堆物小于安全距离,每发现一处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2、基坑未按规定采取排降水措施,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3、基坑未按规定设置上下通道或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十五)高边坡

1、高边坡作业中存在立体交叉,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2、高陡边坡作业时未按规定进行有效防护的,每发现一处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十六)桥梁

1、人工挖孔桩孔壁未进行防护,未设置高出地面围栏,桩孔边沿堆物,人工挖孔未按规定采用机械通风,发现一项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2、索塔、立柱施工过程中未按规定设置施工电梯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3、悬索桥施工中临时工作索、牵引索、防护围栏设置不符合规定,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4、跨公路、铁路桥梁施工时未设岗哨管理,或未设置防护措施,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十七)隧道

1、隧道洞口无进出登记记录或无交接班记录,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2、隧道内作业环境条件不符合作业标准,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3、有不良地质情况时,未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4、有瓦斯的隧道,未设专职瓦斯检查员,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

5、有瓦斯的隧道,机具、器材未采用防爆型,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

(十八)其他规定

1、其它质量问题,视轻重情况,每发现一次处以项目部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2、合同有约定违约条款的,按合同执行;合同无约定的按本细则执行。

以上违约细则未能涵盖到的内容,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文件进行施工,避免违规施工、质量缺陷的发生,违者将参照相似项目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由业主决定处罚金额。

(十九)如在本年度内发生重伤事故(一次事故中有重伤但无死亡的事故),处以项目部30000元的违约金;如在本年度内发生死亡事故(一次死亡1人的事故)者,处以项目部30000~50000元的违约金,(其他:一次死亡1人以上事故)者,处以项目部50000~200000元的违约金;如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一年之内不能参与我司项目的招投标。

七、本细则解释权归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违约处理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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